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共同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清偿责任人还钱,连带债务未全部清偿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去年下半年,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钱。王某答应了,但提出要找一位两人都信得过的人作担保。刘某便找到某机关干部谭某,请谭某作为他借款的担保人。因和刘某是多年的老朋友,谭某点头应允。随后,王某借款60万元给刘某,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并约定了月利息,谭某作为担保人也在借条上签名。3个月过去了,刘某并没有按照协议及时偿还此笔借款本息。王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和谭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判决谭某对朋友刘某所欠的60万元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
■法官说法
保证方式不明为连带责任
承办此案的法官沈明惠说,谭某作为担保人在刘某的借条上签了字,其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应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对刘某的借款本息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共同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清偿责任人还钱,连带债务未全部清偿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