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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3次偷8回卷走110余万 13人团伙一起“过堂”
发布时间:2023-12-04 09:50:29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5日电:一个由13名外地人组成,专门于深夜洗劫、盗窃企业财物的犯罪团伙,昨天在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受审。该团伙抢劫、盗窃的赃物价值高达110余万元,其中仅一次就抢得价值37万余元的3吨铜材。

  昨天9时,两辆押解被告人的汽车在警车的引领下开进了河北区法院。停车后,13名被告人被多名法警和10名武警押进法庭。

  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由于过于激动,女被告人石某的情绪失去控制。法官见状,让法警将其带入待质室。约10分钟后,石某被再次带进法庭。案件审理正式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

  13名被告人分别来自河南、安徽和东北。从2006年10月开始,谢某、赵某、李某等6名被告人伙同其他多人实施抢劫活动。同年10月26日凌晨,谢某等8人经预谋后,来到河北区一家环保设备公司内。然后,赵某等人一拥而上将门卫捆绑。见四周无人,谢某等将该公司内的3400余公斤铝铸件拉走变卖。经鉴定,这批物品价值达10万余元。2007年8月9日凌晨,谢某等6人来到东丽区一家公司,抢走电缆3700米。将赃物销售后,他们获赃款15万余元。同年9月17日深夜,谢某等9人驾车来到北辰区小淀镇一家公司。见公司内有人,谢某等将该人捆绑控制后,开始了疯狂抢劫。铜排、铜线以及其他物品,谢某等人满满地装了一车,重达3吨。当天,他们将赃物拉到在北辰区刘家房子村收购废品的安徽人余某处,获赃款37万余元。3次抢劫,谢某等人共获赃款63万余元。

  接下来,公诉人宣读了对谢某等人8起盗窃犯罪的指控。从2007年4月至2007年年底,谢某、石某等人伙同其他多人,分别结伙在河北、北辰、东丽等区窃取企业财物。他们实施的第一次盗窃是在4月14日。这一次,妇女石某也参与了盗窃活动。当天,他们来到河北区一家蓄电池公司门外,翻墙入内盗走大量工业用铝板,然后变卖销赃获款3万余元。同年11月的一天,谢某、石某等多人来到一家橡胶制品厂,窃取库存的化工树脂原料12.5吨。作案后,谢某等人将赃物藏匿,然后由团伙成员联系被告人荆某并将赃物变卖。经鉴定,谢某等人此次所盗赃物共价值22万余元。除上述两起盗窃犯罪外,谢某等人在2007年还实施了6起盗窃犯罪,总共8次盗窃共获赃款近50万元。

  据介绍,本次庭审之后,法庭将择期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