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阳谷县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适用刑事和解,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自2007年以来,先后对78案85人适用刑事和解,被不予 大众网聊城4月5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梁振磊)为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阳谷县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适用刑事和解,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自2007年以来,先后对78案85人适用刑事和解,被不予批捕、起诉的人再发案为零。
据介绍,阳谷县检察院主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因邻里纠纷、偶发因素等引起的故意伤害犯罪、没有逃逸或其它严重情节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刑事和解。2007年以来,该院共对78案85人适用刑事和解,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16%。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5人,经刑事和解,不予批准逮捕4件7人,不起诉3件5人;对符合条件的32件47人故意伤害案进行刑事和解,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件1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11件15人,建议法院依法从轻处罚,适用缓刑16件19人;对符合条件的16件16人交通肇事案进行刑事和解,建议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全部适用缓刑。
据了解,该院所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无一引发异议,被不予批捕、起诉的人再发案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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