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本人气女星酒井法子涉嫌吸毒、在“失踪”6天后向警方自首以及可能受到的刑罚,《日本新华侨报》援引日本大学名誉教授、刑法专家、律师板仓宏的观点称,酒井法子可能会被判刑1年半到2年,但会缓期执行3年到4年。《日本新华侨报》报道称,警方10日将向检察厅递交建议起诉书。
板仓宏教授认为,酒井法子自首的行为给未来审判构成有利因素,她可能因此获得判刑缓期执行的结果。
关于酒井法子“失踪”是否构成畏罪潜逃以及收留酒井法子的人是否后构成包庇隐匿罪的问题,板仓宏教授认为:一般来说要逃跑一个月以上,才构成畏罪潜逃,估计这次不会为此立案的。
板仓宏教授还分析指出,按照日本法律,无论是持有还是使用兴奋剂,都可以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持有”的同时也“使用”,最高量刑也就是10年。估计这次酒井法子可能会被判刑1年半到2年,但会缓期执行3年到4年。
板仓宏教授指出,按照日本法律,被捕48小时以内警方要向检察厅递交《建议起诉书》,最长的拘留时间为20天。酒井法子被起诉以后,获得保释等待开庭判决的可能性也是很高的。
3日凌晨,酒井法子的丈夫高相祐一在东京涩谷区的道路上行走时被警察盘问。警方在其内衣内侧发现了装有少量毒品的袋子,当场将其逮捕。其后酒井法子接到电话赶到现场,被警察要求一同前往涩谷警署。但途中酒井法子称“孩子还寄放在朋友家”而下车离开,之后一直下落不明。
酒井法子于3日凌晨提着大行李箱离开东京市内的家,并在上午到新宿购买了大量的内衣和洋服以及旅行用便携化妆水。由此外界纷纷猜测她是为了害怕尿检而用“失踪”这招来拖延时间。
8日晚上8点55分,失踪多日的酒井法子在文京区的富坂警察署被逮捕,而其也已认罪。
酒井法子于1986年进入演艺界,90年代开始多次在中国大陆及港台地区举办演唱会,演唱过中文歌曲,在华人圈内享有很高人气。2007年的“日中文化体育交流年”活动中,她与日本乒乓球选手福原爱一同获选日方的形象大使。
酒井法子最近在日本最高法院为宣传审判员制度而拍摄的电影《审理》中担任主角,饰演一名被选为审判员的家庭主妇。但7日下午,日本最高法院宣布中止该电影的放映计划并将最高法院主页上的相关宣传画面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