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7月19日电 (记者 孔祥武)时逢高考录取时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公司招生诈骗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张泽柱、孙靖国等13名罪犯因从事高考招生诈骗行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长春人孙靖国伙同张泽柱、刘焕杰等人谎称能通过在教育部、吉林省招办的熟人,以点招、扩招等方式,将高考低分或认为录取学校不理想的学生办入北京、大连、长春等地高校,学校不同需缴纳不等费用,并承诺缴费时签订协议,办不成全额退款。经警方核实,涉案金额高达3600多万元。
2009年高校录取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吉林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姚革军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防止各种类型的招生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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