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李磊灭门案尚未宣判,昨日,大兴法院又开庭审理了李磊“欠款”案。原告乔先生起诉好友李磊,偿还60万元借款。
据了解,该案是继宣武法院受理六旬老者起诉李磊交通肇事案后,又一起围绕李磊的民事索赔案。
李磊“借房”留下60万借条
昨天上午8时30分,乔先生与妻子出现在法庭。他们称,乔先生和李磊是十多年的好朋友,2009年初李磊想要抵押贷款,经协商后,乔先生便将自己家位于大兴同兴园小区的一套房子过户给李磊妻子王美玲,同时李磊打了一张60万的欠条,计划两年后再将房子过户给乔家。不料,2009年年底,李磊灭门案发生,李磊将一家六口悉数杀害,因涉嫌故意杀人,现在看守所等待宣判。
乔先生称,被过户的房子约80平米,当时价值百余万,而李磊打借条也只是“好朋友之间走个形式”,压根没想到李磊后来出事。
乔先生起诉李磊偿还60万元欠款。
李磊家属不知财产情况
昨日开庭时,被告席上空无一人。当书记员记录被告信息时,还一度询问法官如何描述李磊的现住所,经法官确认后记录为“看守所”。
法官称,已在8月12日进看守所见了李磊,李磊承认借钱一事,同时还请法官向乔某问好。闻此言,庭审后乔先生称心里很不是滋味。庭上,乔先生曾表示诉求可变更为“索回过户给李磊的房子”,未被法院认可。
据李磊的律师潘志东称,自己只代理李磊被控故意杀人的刑事案和附带民事赔偿,李磊从未向其交代过还有本案,而故意杀人案目前还在等待判决,民事赔偿部分的债权债务部分还在清算。
王美玲的弟弟王帅称,乔某和姐姐家是多年好友,出事后乔某来过电话,提到过借房给李磊做抵押贷款一事,但家属不掌握李磊还有多少可执行的财产,家人也在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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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 李磊称听从判决
2010年8月16日下午,宣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受害人高道洪起诉李磊交通肇事案,原告提出18万元索赔。
据了解,去年8月31日上午,高道洪怀抱小孙女在宣武区一大院门前道路边晒太阳,李磊驾驶轿车倒车时,将高道洪祖孙二人撞倒,导致高“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左踝软组织损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道洪伤情构成10级伤残。宣武交通大队认定,李磊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高道洪将李磊和车辆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起诉到了宣武区法院,提出了18万赔偿请求。李磊在看守所表示,认可高道洪的所有说辞及证据,同意一切听从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