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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3335万 佛山禅城10“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发布时间:2023-11-28 23:11:19

  前日,禅城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限制高消费令,限制欠债总额达3335万元的10名“老赖”高消费;在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前,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旅游、度假、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等行为,都被明令禁止。

  最高欠债1220万元

  限制高消费的名单中,欠款最多的是温国强。温国强是佛山市中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时,不少是以温国强本人为担保人。是因为客户还不起贷款,加上自己也欠了不少外债,温国强被债权人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温国强向9位原告偿还贷款共计1220万元。

  限制“老赖”高消费恐功效有限

  今年,在该批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温国强一直下落不明,没有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据执行法官调查,温国强名下拥有小轿车两辆,别墅一幢,商品房三套,车房一个,并有一间商品房租给别人居住;在强制执行期间,一名女子认为曾经出租的那套商品房由温国强的女儿在居住,不能强制拍卖,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据执行法官介绍,即使把温国强名下的所有房产全部强制拍卖,也无法还清9名债主的债务,而温国强本人还有其他民事案件被佛山其他区法院强制执行。他名下的财产被强制拍卖后,所有债权人都要参与分配,上述9名债权人能够领回多少欠款还是个未知数。

  “赖数”的额度如此巨大,较为少见,加上被执行人一直“潜水”,执行法官的工作非常难开展。鉴于温国强的实际情况,禅城法院在限制消费令中责令温国强还清债务前,不得以其财产支付以下八类费用的行为: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高档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同时该指令还明确指出,如果温国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将依法对他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限高令”主要针对三类被执行人

  据禅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徐清云介绍,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限高令”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禅城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主要会考虑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态度和履行能力。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的行为、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就会考虑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