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去打借款纠纷案,却因出具借条的借款人签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为此,四川籍农民工小刘,先得在法庭上证明“赖帐”者正是借款人。讨要借款,却因借给对方钱时明知对方开赌场,借款不仅讨不回,反而受到法律惩处……
现实生活中,借款人经常会因不仔细,相关手续缺失、或者手续不完备或不规范,引发纠纷对簿公堂,往往借出去的钱打了水漂,无法收回。
那么,一张正规的借条应包含哪几个部分?如何打借条才能避免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这里,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军通过现实生活中的借款纠纷案,来一一告诉你答案。
案例 1
借款人姓名搞错讨债犯难
石河子市民杨涛向其二姨刘女士借了10万元用于装修房子,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但杨涛却在借条落款上没写自己的名字,而是签上“外甥小杨”。刘女士当时没在意,催要借款时,对方却以借条名字不对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得诉至法院。
提示:出借双方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李海军:亲戚间的拆借是我们常见的民间借贷类型。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是关系比较密切的人,或是亲戚关系,或是朋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得花更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因此,借条上应写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能写小名,绰号等,更不能将对方的名字弄错了。
案例 2
借条遭“李鬼”签名赖账不还
张小姐借给朋友李小姐5000元,在李小姐写借条时,张小姐恰巧接到一个电话,离开现场。李小姐嫌写借条麻烦,便吩咐其男友帮忙代书,甚至连落款也代签了。张小姐返回,接过借条。
后来,张小姐索要借款时,对方却不认账了。无奈张小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笔迹鉴定,确认借条不是李小姐所写。据此,法院驳回了张小姐的诉请。
不服的张小姐申诉到检察机关要求抗诉,检方审查后,认为有必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经侦查,李小姐才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她男友代书的。
提示:借条要亲自书写并按手印
李海军:在签名时,最好能让借款人按上手印才稳妥,如果再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更好。而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一方同样存在法律风险。现实生活中也有出借人乱改写借条,如果借条只用阿拉伯数字写明借款数额并留有空位,出借人在数额前后添加任意一个数字是很容易的,对借款人而言无疑增加了负担,因此,出借双方在写借条时一定要用大写或是大小写均采用的方式,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