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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抚养一个孩子,8天结案:融创律师如何让离婚纠纷“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26-10-28

8天,是这场离婚纠纷走完程序的用时,但绝不是亲子关系的终点。本案的意义不仅在于"快",更在于融创律所通过精准的策略判断,帮助两个曾经相爱的人以体面的方式分开,为两个年幼的孩子尽可能保留稳定的成长环境。离婚可以是一种结束,但不必是一场伤害。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26年9月21日,原告因与被告感情彻底破裂,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于2014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解除婚姻关系;二、次子抚养权归原告;三、长子抚养权归被告;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由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立案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9月29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当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8天。

(二)焦点问题

1. 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安排,才能既尊重父母意愿又符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2. 双方约定"各自直接抚养一个孩子、抚养费各自单独负担",这种"互不支付抚养费"的安排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存在哪些潜在风险?

3. 调解书未对探望权作出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如何保障?

4. 调解结案相比判决结案,在程序效力、诉讼成本和后续履行上有何不同?

【诉讼经过】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 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精准锁定诉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实现两子抚养权“一人一个”的合理安排。立案当日即向承办法官表达调解意愿,庭前充分释法明理、平衡双方预期,推动当事人在8天内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双方离婚,长子由被告抚养、次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原告核心诉求全部实现,案件受理费亦减半收取。融创律师以专业高效的诉讼策略和细致负责的全程跟进,帮助当事人快速、平和地结束了婚姻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调解书 vs 判决书:结案方式不同,法律效果迥异

本案最终以"调解书"而非"判决书"结案,这在离婚纠纷中具有多重意义:

● 速度快:从立案到结案仅8天,而普通离婚诉讼从立案到一审判决往往需要数月乃至半年以上;

● 对抗性低:调解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存在"谁赢谁输",有利于降低对立情绪,对日后共同抚养子女尤为关键;

● 即时生效:依据《民事诉讼法》,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适用上诉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二、抚养权安排:"一人一个"背后的法律逻辑

本案中,两个儿子由父母分别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这种安排在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其背后有严谨的法律考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本案双方各抚养一子,既考虑了父母各自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兄弟之间的情感联系——通过合理的探望安排,两个孩子仍可保持往来。

三、"8天结案"并非偶然——专业代理的价值

本案能够如此高效地解决,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 代理律师对案件性质判断准确,迅速识别出本案具备调解基础;

● 诉讼请求的设计科学合理,原告方诉求清晰明确,没有提出过高或不切实际的主张;

● 融创律所与法院的有效沟通,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工作,推动程序快速流转。

可以说,"快"的背后是专业判断和策略选择,而非简单走运。

【案件结果】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 长子由被告直接抚养,抚养费由其单独负担;

● 次子由原告直接抚养,抚养费由其单独负担;

● 双方就本次离婚纠纷所涉争议全部了结。

2026年9月29日,调解书经双方签收、法院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从立案到结案,全程仅8天。

【法律适用】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书效力的规定。

【风险提示】

尽管本案以高效、和谐的方式顺利结案,融创律所结合本案经验,向面临类似情形的当事人做出以下风险提示:

1. 调解并非"和稀泥",前期准备不可省略。

本案之所以能快速调解,前提是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核心问题分歧较小。如果存在家暴、隐匿转移财产、抚养权争夺激烈等情形,应审慎评估调解的可行性,仓促调解反而可能导致权利受损。建议当事人在调解前务必通过专业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情况,明确自身权利底线。

2. 调解书生效后,执行问题不可忽视。

调解书虽然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如果一方事后不配合——例如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拒绝另一方探视子女等——另一方仍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在调解阶段尽可能细化关键义务的履行时间与方式,防患于未然。

3.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变更风险。

调解书中"一人一个"的安排在当前阶段是合理的,但随着孩子成长、父母生活状况变化,不排除未来出现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当事人应对此有心理准备,并在必要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4. 慎重对待"全部了结"条款。

本案调解协议包含"双方就本次离婚纠纷所涉争议全部了结"的兜底条款。这类条款具有终局效力,意味着双方不得就本次离婚中的其他未明确事项另行起诉。签署前务必确认所有争议事项均已纳入调解范围,避免"一揽子了结"后才发现遗漏问题。